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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换新补贴来了!临沂7部门最新通知

2024-10-23 16:33   临沂商务

  (二)市商务局要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对补贴信息、资金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市财政局负责抓实抓细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运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纠正绩效运行偏差;市公安、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旧乘用车转让登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发放及时,落实好补贴政策。

  (三)本市设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热线咨询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取消补贴申领资格,已发放补贴的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本市热线咨询电话可通过汽车置换更新信息平台查询。

  (四)申请人应当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出售旧乘用车后,应及时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汽车销售企业和所属销售人员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借政策实施之机抬高汽车销售价格,严禁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任何费用。本市建立举报机制,对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有关部门要严肃追究企业相关责任。

  (五)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本市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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