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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20名

  根据引进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工作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新引进的高素质青年人才纳入潍坊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高新区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根据年轻干部成长成才规律,建立人员跟踪了解、跟踪培养机制,实行“一人一档”全过程纪实,通过一线锻炼、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予以重点培养和使用。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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