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丨新湖集团身陷百亿矿权纠纷 或遭“远洋捕捞”式执法
2024-10-29 07:19 海报新闻
追其源头,还要从6年前的一桩旧案说起。2018年2月,胡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湖北省黄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8月,因其涉嫌单位行贿罪,经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后续,该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胡某犯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北京华易犯单位行贿罪一案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北京华易股权已转让、股东已变更,在案证据不能证实受让北京华易的新湖集团及现在股东参与之前的单位犯罪且知情,为维护该受让股权的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对北京华易免予刑事处罚。”天门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25日判决北京华易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但对北京华易行贿违法所得暨在新疆宜化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宜昌市国资委。
北京华易认为该公司不构成单位行贿罪,遂提出两次上诉。该公司认为,“北京华易全部股权早在12年前即已全部转让给案外人,不再由原公司股东持有。原公司股东即使有个人犯罪情由,同新的公司无关。”“与案件无关的合法收益,及善意取得的财产,不是‘违法所得’。”
直至今年6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新湖集团介绍,8月24日,天门市人民法院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强制执行股权变更至宜昌市国资委名下。
当前,企查查平台显示,新疆宜化的股权分别由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宜昌市国资委、昌吉回族自治州国资委持股53.925%、41.075%、5%。北京华易已从股东名单中消失。
专家:“远洋捕捞”式执法对民企形成致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