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规来了!事关房贷、医保、求职等
2024-10-30 06:14 中新经纬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规定》要求,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自助售药机,仅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北京市行政区域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经营地址内设置自助售药机,同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依托下辖连锁门店在大型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宾馆、居民社区、社区医疗机构、乡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设立自助售药机。
上海再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避免重复检查
新修改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法回应经营主体关切,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一是要求市级执法部门统筹规范本系统行政检查行为,并指导执法单位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整合、精简行政检查事项,避免对同一事项重复检查;二是对行政检查确需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技术协助的,作出相应工作规范。
上海公积金提取新政将执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4〕6号),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承租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下同)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承租该市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为4000元。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