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新规来了!事关房贷、医保、求职等
2024-10-30 06:14 中新经纬
沈阳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5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措施: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不超过借款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倍数调整为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广东施行医保用药新规
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告,《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参保人在其生产医疗机构使用,或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同时,新规明确广东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广东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调整结果并全省统一执行。
云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降低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当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由30元降至2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60元降至4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90元降至60元;退休人员支付比例由目前的比在职职工高5%调整为比在职职工高10%;全省普通门诊支付限额统一为6000元。
云南:不得询问女求职者婚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