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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东营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发布

2025-01-08 18:34   海报新闻

  2024年1月,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电动车配件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并处罚没款的行政处罚。

  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某电动车配件部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09Z)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次电动车的“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装”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十、山东某地产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案

  2024年7月,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山东某地产公司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山东某地产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含有“项目选址某公园旁,5分钟举步湖畔”“沿道路向北驾车仅需4分钟”等内容,存在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十一、仙河镇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4年7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仙河镇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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