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住人,物业费可以打折吗?多地试水
2025-03-02 09:13 央视网微信公号
有业主表示,自己所在的城市尚未实施上述优惠政策,史女士希望能明确如何具体界定空置房,如何更好平衡物业公司和业主利益。比如物业公司得把服务明细跟计费标准明示一下,方便业主弄清楚空置住房和长期居住住房在服务上的差异,物业就按照明细来免除人家的一部分物业费,这样业主们也消费得明明白白了。
事实上,早在2014年5月29日,苏州市发展改革委便出台了《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苏价规字〔2014〕4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后的2014年12月25日,《常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常价规〔2014〕1号)正式施行,并明确提出了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优惠政策。“因业主原因未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物业,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应事先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间的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约定标准的70%交纳,优惠期限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计算最长为36个月。”
“该文件没有废止,仍有法律效力。”2023年12月22日,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回复当地市场咨询时表示。也就是说,江苏省苏州市和常州市至今已先行探索超过10年时间。
03 空置房屋减收物业费
实践比理论预想复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