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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地处戈壁滩,满足百年处置需求

2025-04-23 15:4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核设施正常运行的时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放射性废物,按照形态可以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废物。

  “气体和液体废物都要经过处理,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以后才可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要按照放射性水平分类处理、处置。”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司长刘璐在会上介绍,目前我国核电厂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固体废物90%以上都是低水平放射性废物。

  在严格的监管下,现在每台百万千瓦机组每年产生不超过50立方米的低放固体废物,这些低放废物要在核电现场贮存一段时间后,送往核电废物的集中处置场永久处置。2022年以前,由于缺少专门的核电废物处置场,我国核电厂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只能在厂内暂存。

  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向首座核电废物集中处置场——龙和处置场颁发了建造许可证,2022年7月龙和处置场建成并取得了我部颁发的运行许可证。这座处置场规划容量达到百万立方米,可以满足我国上百台核电机组运行百年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求。

  “龙和处置场位于人烟稀少、气候干燥的西北戈壁滩,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的半地下单元结构,在放射性废物容器码放以后要填充水泥砂浆,上面用混凝土浇筑顶板,顶板上还要再覆盖几米厚的覆盖层。”刘璐表示,这些工程屏障足以保证废物与人类生活环境的长期隔离,核电厂产生的低放废物在“石棺”里沉睡三五百年后就可以逐渐衰减到对人类和环境无害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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