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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国常会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

2025-04-28 09:08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上海报道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要以此次立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有效保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打牢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基础。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厉打击虚假诊疗、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群众守法意识,规范就医秩序和医疗行为。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智能监管改革已在试点

  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手段不断丰富。

  国家疾控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医疗卫生领域《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计划抽查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互联网诊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精神卫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欺诈骗保涉医疗行为。”

  计划提出,各地于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按时公开抽查结果,并明确要求公布“未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4类结果,便于社会监督。

  4月2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面向统筹地区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通知明确,以智能监管改革试点为抓手,带动智能监管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流程工作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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