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医健康说 | 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诊断:四项资料须由所在单位提供
2025-04-29 16:08 海报新闻

海报新网记者 孙海燕 济南报道
4月29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举行“鲁医健康说”系列健康知识发布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场。会上,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副处长孙明霞就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都包括哪些病种,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如何进行诊断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孙明霞表示,通俗来讲,职业病特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疾病。这类疾病必须满足四个条件:患病主体为合法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职业活动产生、因法定危害因素引起,且属于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