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杀好友后潜逃27年”案凶犯被执行死刑,曾在邻县娶妻生子,被害人家属称获赔7万余元
2025-05-26 21:26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稳 记者 张旭 报道
1993年,广东省雷州市唐家镇,19岁的吴某长,砍杀同村好友吴某芳、砍伤女青年吴某尾。作案后,吴某长潜逃至不足100公里外的邻县,改名换姓、娶妻生子,靠出海捕鱼卖海鲜为生。直至2020年2月,被警方抓获的吴某长已潜逃27年。
此后,该案经历一审、二审,直至2023年9月,吴某长二审被判处死刑。2020年至2023年,海报新闻连续追踪报道了该案。2025年5月24日,该案受害者吴某芳弟弟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从法院获悉,吴某长已于日前被执行死刑。

2020年2月,潜逃27年的吴某长被警方抓获归案。
哥哥吴某芳被害时,吴先生只有5岁,但他至今仍对哥哥遗体被发现时的惨状记忆犹新。“当时我哥的自行车被丢在山坡下面,坡脚距离我哥死亡的地点有300多米。吴某长的行凶手段极其残忍,在我哥脖子、手指、耳朵、脸部还有背部这几处砍了总共70多刀。”
据该案判决书显示,1993年案发前,吴某长单恋与被害人吴某芳关系较好的吴某尾。吴某芳代吴某长向吴某尾转达了爱慕之情,吴某尾听后表示拒绝。案发前几日,吴某芳在和吴某长喝酒过程中,将拒绝一事告知了吴某长。吴某长求爱不成后,嫉妒吴某芳和吴某尾的关系比较好,心生怨恨,并产生了持刀报复二人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