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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场地起纠纷还遭遇“不结尾款不上热菜” 新人状告酒店要求精神赔偿被驳回

2025-05-09 06:21   封面新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消费者与酒店签订了一站式服务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酒店既然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中包含找婚庆公司进行场地布置等服务,就应对整个服务流程的质量负责。若婚庆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户外场地布置,导致婚礼流程混乱,酒店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未约定婚庆质量,但是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表明婚庆的具体场景和要求,或基于实践普遍性认知,确实未达到行业水准的,消费者仍有权向酒店追责。

  如果酒店提供的婚庆服务不合格,属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此时,顾客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与婚庆服务不合格部分相对应的款项。但对于菜品对应的款项,顾客应当进行支付。同样,在顾客没有支付的情况下,酒店享有关于上菜的抗辩权,即不予上菜。

  然而,赵良善认为,酒店的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因婚宴服务属于大型服务,情理上可能引发宾客不满,不利于酒店发展,从商业角度来看,直接采取拒绝上菜这种较为强硬的措施,可能影响酒店的名誉。他补充,如果该事件给新娘造成了精神损失,可以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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