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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处罚、公开曝光!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函

2025-05-13 10:20   枣庄市场监管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规范医疗服务和药品销售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1.明码标价公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医疗机构在收费窗口、门诊大厅等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医保报销比例等信息,确保患者知情权。药品销售企业所销售的药品要每货一签,标价注意事项包括:

  (1)药品基本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等。

  (2)价格信息:有药品的零售价格、批发价格(如有)等。标价要精确到最小计价单位,如元、角、分。

  (3)计价单位:明确到每盒、每瓶、每支、每片、每粒等。

  (4)清晰醒目:标价签应放置在药品陈列位置的显著位置,字体清晰,易于消费者查看。

  (5)内容准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与药品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虚假标价或误导消费者。

  (6)一货一签:每种药品都应配备独立的标价签,不同规格、剂型、厂家的药品要分别标价。在制作和使用药品明码标价签时,药品经营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标价签的规范、准确和有效。

  (7)保障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清楚了解药品价格,便于比较和选择,避免价格欺诈,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规范收费行为:严禁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得将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转为患者自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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