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第一!男子擅自打开飞机安全门或赔十几万?律师解读→
2025-05-13 18:46 法治日报
若发生在非运行状态(如飞机已停稳),此时打开机舱安全门的行为对于公共安全的威胁较小,大概率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可能因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依法惩治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损毁、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本次事件中的乘客于飞机停运时打开客舱安全门,行为危险性相对飞机高空飞行及滑行阶段时较小,若调查结果显示其并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后续风险可控且未导致安全事故,则其责任承担方式大概率以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为主。若调查结果显示该乘客的行为产生了严重后果,具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危险性,则可能被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航空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对航空设施的破坏或违规操作均可能引发严重法律后果。公众应严格遵守航空安全规定,避免因侥幸心理或无知触犯法律,危害公共安全。
(法治日报)
责编:马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