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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回应“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其自述因经营不善负债

2025-05-13 19:13   澎湃新闻

  2021年7月19日,深圳破产法庭将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书送达梁先生,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正式生效。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梁先生要在三年内分期偿还全部本金,清偿本金后可以免除利息和滞纳金。

  管理人表示,从2021年的5月份受理到现在,如果不停止计算,估计将再产生超过30万元的利息。“申请个人破产对于债务人来讲,是债权人实实在在地对他进行救助。”

  自从2021年7月重整计划执行以来,梁先生勤奋工作,积极偿还债务。在2023年4月份,也就是重整计划执行的第21个月,梁先生最终清偿了所有的债权本金。而这一时间,与重整计划要求相比,足足提前了15个月。随后,他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未偿还的债务,获得了法院的裁定批准。

  该消息还显示,截至当前(指2023年6月),深圳中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635件,已立案审查411件。

  深圳中院:个人申请破产及裁定有严格流程

  澎湃新闻注意到,个人申请破产清算案引起热议,公众的一个疑虑是,这会不会成为逃避债务的一种途径。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基本流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即申请前面谈辅导、申请审查、裁定受理。在面谈辅导阶段,个人债务人需陈述其负债规模、负债原因、资产和收入等情况,破产管理署引导其规范提交申请材料。后面,法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对,在债务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后,立“破申”案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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