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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微山县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5-19 09:00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各托育服务机构:

  你局《关于微山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微发改价格〔2025〕5号)收悉。为规范托育服务收费管理,保障婴幼儿家庭和托育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将你县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保育费乳儿班最高每生每月1100元、其他班最高每生每月800元。

  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保育费乳儿班最高每生每月1300元、其他班最高每生每月1000元。

  三、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应在不超过最高限价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乡区域、服务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本机构具体保育费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开。

  本批复自2025年5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5〕112号)规定执行。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日

责编:王爽爱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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