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改造难找,近郊出游火热:山东万亿银发经济卡在哪
2025-05-23 13:42 大众新闻
老人家庭成员是重要消费主体
在刚过去的母亲节,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的陈利阿姨收到了女儿送来的节日礼物——两双老年防滑鞋。虽然82岁高龄,老人身体硬朗,思维活跃,“生活用品是闺女给买,自己就在吃上花些钱。”陈阿姨说,自己会定期购买保健品蜂胶,一年大约花费1000余元。
对于入住威海市环翠区沐浴阳光老年公寓的张民大爷来说,大部分开销花在日常照护方面。目前老年人全托费约6000元/月,包括床位费、餐费、护理费及日用品消耗等,费用主要由子女分摊。
通过采访多位老人可以发现,当前的养老消费主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老年人本人,一类是老人的家庭成员,他们可能是子女辈,也可能是孙辈。这种情况也体现在网购平台上。在一款中老年营养品消费评论区中,不少消费者提及“送给奶奶”“买给妈妈”等。由于多数老年人不习惯网购,在网上购买老年消费品的很多是老人家属。

“家庭成员是养老消费的重要力量,与我们传统的‘养儿防老’、孝道文化有关,尤其是购买照护服务的群体,很多都是老年人的子女。”威海市环翠区沐浴阳光老年公寓院长邢咏梅分析,与休闲娱乐等弹性需求不同,养老照护服务属于刚性需求,且大量工作是由子女承担,因此子女愿意为老人购买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