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迟到1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引争议 专家:严格教学管理是维护基本秩序,教师如有理由可申诉
2025-05-28 20:53 红星新闻
对于“高校教师迟到1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引发热议,相关教育专家认为,分析对涉事教师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需要基于“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按照教育部门和该校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无故擅自离开教室5分钟以内,是会被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的。也就是说,只要迟到,不管是1分钟还是2分钟,涉事教师都会被认定为发生一般教学事故,这是学校依据教育部门以及本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行事。
上述北京一所高校从事管理工作的老师表示,通常情况下,迟到早退都可以算作教学事故。如他所在的高校,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或擅自离开课堂5分钟以上,可构成教学事故。他坦言,教学事故属于比较严厉的处罚。
对于迟到1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是否过于苛刻?这位老师表示,有的学校可能比较严格,规定老师有迟到早退就算违规。“只要事前有规定,公示通过并明确告知,按照规定处罚并没有什么问题。”
该教育专家指出,所以教师都清楚迟到是不允许的,这是教师的基本职业素养。迟到虽只有一分钟,却耽误了全班几十名同学几十分钟,这是教师职业属性所决定的。
教育专家表示,从学校的处理角度来说,校方是按照规定执行认定的。但对于被处理的教师来说,根据有关规定,是有申诉权利的。即如果教师对处理不服,认为自己迟到有客观理由,可以提起申诉,学校要受理申诉,听取当事教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