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女子因与被执行人姓名同音,屡遭传唤调查
2025-06-01 07:05 澎湃新闻
2025年4月,事件进一步恶化。4月7日,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赵姓工作人员短信通知颜女士参与调解,颜女士第一时间回复信息并电话联系,证明自己并非该案被执行人,工作人核实信息并确认,表示以后不会再打扰。到了23日,两名执行局工作人员携带民事判决书至颜女士工作单位,通过办公室人事科联系其领导核查身份,领导明确告知被执行人非颜女士本人。
颜女士质疑,广阳区人民法院从立案到执行始终未严格审查证据。她告诉澎湃新闻,案件与自己无关,但在反复核实信息后,对方仍带着民事判决书到自己的工作单位,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颜女士称,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所提及的法院在处理原告诉讼时应遵循的审慎原则相悖,是执行程序违法,存在工作失职。
颜女士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多段与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孙姓局长和王姓法官的通话录音显示,法院认为他们的工作没有错误,信息由案件原告张某丽提供,称核实身份是必要流程,并称颜女士应该主动到法院现场澄清。执行局孙局长还表示,该事涉及法院多部门,将转交政治部和督察室处理。颜女士在通话中表示,不接受个人口头道歉,其提出的“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应对此事件向我个人及单位致书面道歉函,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恢复名誉”的诉求也未得到回应。
澎湃新闻了解到,颜女士先后通过拨打12368廊坊法律投诉热线,向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中心举报,并给广阳区人民法院院长信箱留言的方式进行行政投诉,目前的状态仍处于“办理中”。近日,颜女士已通过律师展开民事诉讼,起诉张某丽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