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数千年大汶口文化遗址“铸盾” 山东首部古遗址保护地方性法规背后的“活化利用”探索
2025-06-03 09:08 望岳新闻
大汶河是黄河下游的最大支流,是一条自东向西流淌的大河。大汶河由五条支流汇聚而成,大汶口就是这五条支流的合流之处。1959年5月,在津浦铁路兴修复线工程中,人们在大汶河南岸的宁阳县堡头村发现了很多墓葬和遗物。通过现场的彩陶片等物品分析,确认了这里是一处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自然风物、各类遗迹、先人遗物……每一类都是大汶口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条例》中“本条例所称大汶口文化遗址,是指位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大汶口遗址、抬头寺遗址、北单家庄遗址、宁阳古城遗址、柳园遗址等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大汶口文化遗址及其相关遗存。”相关表述,印证了大汶口文化遗址的系统性和广泛性。
同时,《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大汶口文化遗址的保护对象包括:(一)大汶口文化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二)居住区、活动场所、房址、墓葬、窑址、灰坑、红烧土等遗迹;(三)陶器、石器、玉器、骨角牙器、蚌器等遗物;(四)其他应当依法保护的对象。”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
立法:务实为本+开创性探索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我市高度重视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工作,将《条例》列入地方立法工作重点,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建专班,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