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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千年大汶口文化遗址“铸盾” 山东首部古遗址保护地方性法规背后的“活化利用”探索

2025-06-03 09:08   望岳新闻

  《条例》于2024年12月24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5年1月18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务实为本。据泰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培国介绍,《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共5章32条,包括保护管理、合理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遗址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以及文物资源的活化利用方式,回答了遗址保护谁来干、怎么干、如何干好等关键问题。

  尤其是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研讨、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同时邀请立法专家顾问和立法咨询智库成员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条例》。如为了促进当地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文化遗址保护,推动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条例增加了“鼓励、引导大汶口文化遗址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物业服务、巡查看护等方式,依法参与文化遗址保护和利用,鼓励将文化遗址保护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内容;在保护管理方面,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划,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事先由有关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本行政区域内大汶口文化遗址的保护措施,并纳入规划”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这些调整,均落实在了《条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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