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说法厅㊶ | 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25-06-05 17:18 大众网
律师:根据《环境保护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为了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我省制定了《山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规定公众可以:(一)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二)通过“12369”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三)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四)通过省环保督察热线(0531-51799110)进行举报;(五)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途径。生态环境部门一旦查实,会根据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同,分别给予奖励;举报人一次举报所获得的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举报不一定非得提供有关的证据,但是如果可以提供照片、视频等方式,无疑会大大增加生态环境部门查实的可能性。如果举报人为被举报单位内部人员的,奖金翻倍;当然,对于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谎报严重扰乱举报奖励工作、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励或者冒领他人举报奖励的,移交公安等部门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