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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农产品加工园区内一家企业环评受阻 数千万投资几乎“打水漂”

2025-06-06 13:55   海报新闻

  环评方面,彬州市政府称,协议仅约定园区管理方协助斯味特公司办理环评等手续,企业是否符合环评要求,由法定机构依法审查决定,并且与所在园区有无整体环评无关。同时,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困境,2023年9月,园区管委会出资聘请技术单位为斯味特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目前已提交生态环境部门按程序审批。

  2024年12月26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违约理由不能成立为由,驳回原告斯味特公司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环评手续的办理双方约定彬州市政府是协助义务,且2023年彬州市政府设立的园区管委会已经委托技术单位为斯味特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即彬州市政府就斯味特公司在作出环评报告前,已进行了相关工作,所以斯味特公司认为彬州市政府违约,未协助办理环评手续没有事实依据。

  至于用水问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未在判决书中提及。

  贺文平告诉记者,环评自己之前不是没有做过,“即便抛开我之前做的环评,也不从签入园协议的2013年算,就按我厂房盖好的2015年算,管委会2023年才协助我办理环评,这其中隔了8年,这样的协助还有何意义,哪个企业能等8年?供水也一样,2023年才升级管网,这还有什么意义?”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2025年1月,贺文平上诉至陕西省高院,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海报新闻也将持续关注。

  

责编:吴军林
审签:郑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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