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底民生底线!枣庄市6.85万低保对象获守护,年内1719人次获临时救助“及时雨”
2025-06-13 14:55 海报新闻
闵莹:社会救助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解决,社会救助从兜底绝对贫困向治理相对贫困转变,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型。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因家庭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受到更多关注和重视,做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为此,今年3月,市民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出台了《实施细则》。
一是《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有别于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其家庭成员一般拥有一定收入,但因在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方面的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其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实施细则》从刚性支出的范围、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方面,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和标准作出统一明确规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非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其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但允许拥有评估价值或现值不超过当地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机动车辆。规定了“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不低于80%”这一条件,为我市科学合理认定对象明确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