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地发布悬赏公告!
2025-06-14 07:15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贾贵成,男,1965年6月15日生,汉族,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市直小区15号4单元101室,身份证号:131126196506150011,未履行金额230万元及利息。
悬赏理由与条件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贾贵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3)鲁1402民初36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因被执行人贾贵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找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贾贵成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举报人执行到位案款的百分之十做为奖励。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2025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