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完成枣庄市首例不动产“带封过户”
2025-06-16 10:44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张砚 通讯员 李薇 枣庄报道
近日,滕州市完成首例不动产登记“带封过户”,开启高效处置被查封不动产的新模式。
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在不解除案涉房产查封的情况下,在现有司法查控一体化、实时化的基础上,实时共享查封、过户等全流程信息,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在查封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双方先行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将查封房产转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待转移登记完成后,法院再解除案涉房产的查封。
据了解,传统的涉案财产处置模式需“先解封、后过户”,即案涉财产需经过评估、拍卖、解封、过户等一系列手续,“带封过户”是在不经过法院司法拍卖程序的情况下,在查封状态下完成房屋不动产的买卖合同签订、转移登记等手续,最终通过出售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并解除查封。此举措以“更快捷、零负担”的方式,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
不动产“带封过户”的推出,为司法执行和财产处置提供了更加灵活、高效的解决方案,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保障了交易安全,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