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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果7月12日起陆续可查!山东省202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等重要时间点公布

2025-06-18 11:42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在各类别和批次的录取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若高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同分考生录取办法,可参考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比较办法执行。

  (二)普通类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部分,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或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山东省属高校按招生计划1:1调阅考生档案;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在模拟投档环节可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1∶1)并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当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拒绝接受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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