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结果7月12日起陆续可查!山东省2025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等重要时间点公布
2025-06-18 11:42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八)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跨科类调整计划,严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九)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不允许高校通过电话等方式征求考生就学意愿。
(十)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录、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绩仅用于有关高校少年班招生录取,不得用于填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
(十一)自2026年高考录取起,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兼报考生,不得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同时录取。提前批、本科、专科各阶段志愿填报时,在同一阶段考生只能选择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的一类志愿填报。
六、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均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及录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投档时,普通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第1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第3次志愿投档分数线不低于学校第1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