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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获评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2025-06-19 09:42   大众网

  近年来,青岛市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述法工作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开展镇街法治建设制度设计和实践创新,首创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出台村级组织法治建设工作指引,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建立“全市一个数字机关”标准规范体系,“网上办、掌上办”覆盖率达到100%。打造“政府法治一张网”,实现三级政府法治业务线上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成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国家级试点任务,相关做法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典型经验案例。制定全国首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制定服务型执法地方标准。实施全国首个行政许可退出工作规程。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青诉即办平台联动“四项机制”,有关做法获司法部领导表扬。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完成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助力企业获得贷款1200余亿元。青岛中央法务区“四区一平台”建设全面起势,打造上合法务区经验获评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制定实施涉外法治建设21条措施,推出一系列涉外法律服务助企举措,为企业“出海”增添法治力量,3个案例入选“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8个案例获评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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