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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确保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2025-06-20 19:09   大众网

  在备案对象方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范围包括城乡主要路段、行政区域道路边界、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区域等公共场所;商贸中心、会展中心、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政务服务大厅、公园、公共停车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出境入境口岸、机场、港口客运站、通航建筑物、铁路客运站、汽车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交通枢纽;客运列车、营运载客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客运船舶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的服务区五类。

  在备案时间方面,即日起,新建的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在系统投入使用30日内,将单位基本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位置、图像采集设备数量及类型、视频图像信息存储期限等基本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条例》施行前已经启用的系统,应当在2025年7月1日前办理完成备案。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办理备案变更,以保证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在备案方式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单位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线上备案,可通过公安公告中的互联网网址,登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办理备案授权书。线下备案需从备案平台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由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前往所在辖区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或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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