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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推出“50元输液三天”“输液半价”促销活动,违法吗?律师解读→

2025-06-26 06:33   法治日报

  医疗广告合规边界主要由以下几点综合进行判断:发布前是否取得审核证明;内容是否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性质、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和联系电话”这8项;是否存在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如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式、保证治愈率、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利用患者形象宣传等。

  3.若患者因“半价”宣传接受不必要输液造成损害,医疗机构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邵颖芳:医疗机构如果以促销手段诱导患者接受非必要诊疗,本质上是将医疗行为商品化,违背医学伦理,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若患者因“半价”宣传接受了不必要输液而造成损害,或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医疗机构后续存在删除促销记录、隐匿病历或其他违反输液操作规范的,也可推定过错成立。

  承担责任方面,首先是民事侵权责任,可以请求因人体损害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等为治疗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残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次是行政违法的后果,涉事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职业许可证及医务人员吊销医师执业证等行政处罚。最后,若相关人员的行为符合犯罪要件的,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虚假广告罪等。

  4.消费者遇到违规医疗广告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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