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一矿业公司因非法占用林草地被罚超31万元
2025-06-26 15:29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报道
6月24日,海报新闻注意到,隆化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隆化县林业和草原局对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长期非法占用林地和草地的违法行为作出严厉处罚,罚金312156元,并责令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
隆化县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隆化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查明,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至2023年底期间,在未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隆化县韩麻营镇小乌苏沟村二道沟阴阳坡区域堆渣。非法占用一般商品林林地0.52公顷(7.8亩):经专业鉴定,恢复该区域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104052元。非法占用其他草地0.984公顷(14.76亩):经鉴定,该地块近三年平均总产值为1107元。
该公司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占用林地需经审核批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关于严格保护草原植被、禁止非法占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