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培养
1.试用期管理
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后续管理
引进的人员,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在夏津县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五、其他事项
有关引进事项信息通过夏津县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引进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8216987
附件:
1.2025年夏津县教育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5年夏津县教育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3.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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