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北出口高速路收费“悄悄延期”?律师申请公开延期缘由被回复“涉密”,行政诉讼待宣判
2025-07-09 20:09 华商报大风新闻
即便相关批复文件涉密,行政部门也应提供相关定密程序文件,同时应在相关政府信息作出脱密处理后进行公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接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系违法。
维持“答复”——
疫情期间交通运输部保障公路车辆通行
2024年3月重新确定收费截止日期
2025年3月6日,四川省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其提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于2020年开始向各地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保障收费公路车辆通行。依据上级通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2024年3月,制发了重新确定成锦、城北出口高速公路收费截止日期的通知。经本机关审查,上述相关文件均严格按照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定密要求,确定密级为“秘密”,保密期限为“长期”。
四川省政府方面认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将重新确定城北出口高速公路等收费截止日期的批复文件定密为“秘密长期”,并无不当。依法告知胡磊所需信息因依法被确定为国家秘密,不予公开,并无不当。
案涉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等信息,能够证明延长收费的信息已予公布,不存在“未向社会公众及广义上的上述两条高速公路使用者公开”的情形。
最终,四川省政府维持了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行政诉讼——
“悄悄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损害市民利益,
即便涉密也可脱密处理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