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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北出口高速路收费“悄悄延期”?律师申请公开延期缘由被回复“涉密”,行政诉讼待宣判

2025-07-09 20:09   华商报大风新闻

  对此,胡磊不认可。他称,自己申请的是有关部门批复“同意继续收取通行费用”的文件,而非高速收费标准,二者内容性质不同。批复文件涉及延期收费原因、理由等,9月份到期之后,是否继续收费的问题。复议机关显然混淆了两者,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一条长期收取市民通行费用的高速公路,悄悄地延长收费时限,不对延长收取通行费期限作出解释,显然是损害广大市民利益的。”胡磊说。

  2025年3月17日,胡磊向成都市天府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四川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诉至法庭。

  胡磊表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涉案文件履行了法定定密程序,其直接认定文件为“秘密长期”属于程序违法。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限延长应当向社会公布,不属于国家秘密。有关部门主张涉密,却未提供证据证明该信息涉及国家安全或公众利益。

  他进一步解释道,即便涉密,行政机关应对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区分处理,对可以公开的部分应当公开。本案中的有关部门,未对涉案文件进行脱密处理,直接全部不予公开。

  等待判决——

  “涉及公众利益的批复文件怎么能用依据涉密回应?”

  法院开庭审理后未当庭宣判

  7月8日,胡磊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该行政诉讼案已于7月2日在天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但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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