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激励、容错免责、责任追究并举,山东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2025-07-11 06:20 大众新闻
(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项目执行不力的,由省科技厅组织调查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1.对有违规行为的科研人员和评审专家,视情节作出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评审和申报参与项目资格、不予纳入省科技专家库等处理。
2.对有违规行为的承担单位、合作单位,视情节作出约谈、限期整改、终止或撤销项目、收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资金、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申报参与项目资格等处理。
3.对未尽职履责的项目主管部门,视情节作出约谈、限期整改等处理。省科技厅将项目主管部门尽职履责情况作为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4.对有违规行为的项目管理人员,视情节作出批评教育,或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单位或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
(大众新闻记者 王亚楠 通讯员 荆培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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