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2025-07-15 10:06 枣庄公积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振消费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扩大使用范围,提升缴存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山东省住房公积金促消费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枣庄实际,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枣庄市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贷款政策方面
1.适度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符合多子女家庭条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30万元。
2.合理确定最高贷款额度
为保障缴存人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我市“好房子”建设和现房现售,满足多子女家庭购房需求,符合多项上浮额度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建立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低于90%时,符合多子女家庭、现房销售项目和高品质或装配式住宅的,多项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可累加执行,累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二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处于90%(含)—95%(含)区间时,多项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暂停累加执行,可选择单项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执行;三是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贷率高于95%时,最高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暂停执行。
3.加大人才购房贷款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