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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应询答记者问

2025-07-15 16:32   商务部网站

  7月15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5年28号,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目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目录》调整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和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目录》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目录》以外技术属于自由出口的技术,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2001年,商务部会同科技部以部令形式发布《目录》,并分别于2008年、2020年和2023年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修订。此次《目录》调整是顺应我国技术发展变化形势、完善技术贸易管理的具体举措,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中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为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有序流动提供便利,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持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愿同各国加强技术交流合作,共享技术发展成果,为促进世界经济稳定增长、增进人类福祉作出积极贡献。

  二、此次《目录》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次《目录》调整过程中,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删除3项技术条目,新增1项,修改1项,主要包括:

  一是删除中国传统建筑技术1项禁止类技术条目和建筑环境控制技术等2项限制类技术条目,为促进中国建筑技术发展成果的全球共享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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