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2025-07-15 19:09 大众网
二、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占用审批。确实需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向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联合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进行初审,提请县区政府向市政府出具申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论证报告进行复审,并联合向市政府提报审查报告,提请市政府向省政府申请出具项目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意见。
三、规范临时用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应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确实无法避让的,要办理临时用地使用手续。使用结束后要严格落实生态恢复责任。
四、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林业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公益林、国有林场的监督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内执法监督,建立“发现图斑-认定问题-查处整改-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对红线内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地生根、有效执行。
我们制作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图,已经向社会公布。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也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图发至各镇街。欢迎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李杰答记者提问:《通知》中提到的“有限人为活动”,具体是指什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