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德州公开选任140人
2025-07-16 07:17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3张;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各2份;
(5)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用手机登录“爱山东”-无犯罪记录证明专区申请办理或本人到辖区公安机关现场办理);
邮寄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东方红西路1266号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邮编:253014,收件人:何京源,联系电话:0534-3011177。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各县市区检察院听证员请直接邮寄所报名检察院,联系人及电话附后)
2.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名材料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签名盖章的报名表的扫描件;
(2)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不低于413像素×295像素);
(3)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用手机登录“爱山东”-无犯罪记录证明专区申请办理或本人到辖区公安机关现场办理)
以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制作成PDF电子版,请打包命名为“姓名+听证员报名资料”,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确认。
七、选任程序
(一)资格审查。各单位分别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严格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听证员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充分体现听证员的群众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年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岗位、经历、听证员队伍结构等因素,对报名者进行审查,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听证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