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将幼儿放进超市绿豆框玩耍致整批商品下架,该不该赔偿?律师解读→
2025-07-16 17:25 法治日报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被污染绿豆的直接财产损失(按进货价或市场价计算);超市因紧急下架产生的合理处理费用(如清运、销毁费用);若该批次绿豆已预售,还需赔偿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数额应根据实际损失凭证确定,家长不得以“幼儿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免责。
3.假设幼儿在玩耍中误吸绿豆导致窒息,或因货柜磕碰受伤,超市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家长、超市应当如何划分责任承担比例?
马丽红:幼儿受伤时超市责任需结合安全保障义务履行情况认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需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需确保货柜设计无致命隐患(如尖锐边缘)、散装食品区有防误食警示。若货柜高度易攀爬且无隔离措施,可能被认定未尽安全提示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另外,在出现危险时,超市负有及时干预义务,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存在管理疏忽。若超市已履行前述的基本义务,则无需承担责任;若未设置警示或防护措施,可能承担补充责任。
责任划分上,家长作为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通常70%-90%):其主动将幼儿放入危险区域,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超市若存在管理疏漏(如未及时劝阻或发生危险时未及时救助),应承担次要责任(10%-30%);若已充分履行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4.部分网友认为“超市应设置物理隔离预防此类事件”,您认为应该如何减少此类公共空间内孩童的监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