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监管存在漏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排查渔业安全隐患
2025-12-05 10:51 新华社
但落地到基层,尤其是监管一线干部却仍然对渔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中央部署及省、市要求落实不到位。
——体系尚不健全,渔业安全重视程度“上热中温下冷”。
记者在营口采访调研了解到,一些县区没有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导致责任传导“悬空”。
到村(社区)一级,部分地方未指定专人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部分负责包保工作的基层干部未能及时掌握渔船实际情况,造成监管责任落空。例如,盖州市西海村某包保干部对包保渔船情况掌握不实,其包保的5艘渔船中有3艘已卖到外地,但其未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同时,营口市级层面也存在督促落实不力的问题,未倒逼基层狠抓责任落实,对长期存在私自改装、超员超载作业等问题置若罔闻,埋下安全隐患。例如,近期营口一家造船厂生产的同一批渔船先后发生多起事故,却未引起有关方面关注。这暴露出渔船设计、建造、检验等源头管理环节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监管缺失的问题。
——基层力量薄弱,渔业执法“宽、松、软、虚”。
记者采访了解到,营口市县两级渔业执法队伍基础相对薄弱。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数据显示,2024年底,该市渔业行政执法队编制110人,实有82人。一线执法人员仅40人,不足人数的50%。鲅鱼圈区渔业执法队编制75人,实有34人,空编率55%。
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客观来讲,基层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缺乏斗争精神,不敢较真碰硬。”盖州市市长袁世君表示,避责思维、畏难情绪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普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