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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历史 缅怀先烈 | 聊城烈士金方昌:狱中受尽折磨未屈服,用鲜血书写抗日壮歌

2025-07-30 15:57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彭静 李家宁 聊城报道

  从光岳楼东行600米便是金方昌的故居,影壁上“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大字赫然入目,面壁之时顿觉一股凛然之气扑面而来。这是聊城烈士金方昌在狱中蘸着自己鲜血写就的明志诗句。近日,大众网记者记者采访到金方昌之侄、聊城市图书馆馆长林虎,听他讲述聊城英雄的抗日壮歌。

金方昌

  金方昌,1921年出生于山东聊城。一二九爆发后,17岁的他和哥哥一起告别父母家人来到济南,开展抗日救国宣传工作。次年,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38年8月,金方昌从民族革命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代县“牺牲救国同盟会”工作。日本在1937年就占领了代县,金方昌来到代县,领导赵家湾群众一边与敌人斗智斗勇,一边开展减租减息,各村建立农会、青救会、妇救会、民兵自卫队等基层组织,赵家湾也成为代县抗日斗争中的模范,这给敌人制造了很大麻烦,敌人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悬赏5000大洋活捉金方昌。

  1940年,金方昌担任代县宣传部部长兼城关区委书记。11月份鬼子对代县城东北赤土沟疯狂扫荡,23日金方昌在敌探告密下不幸被捕。为了获取我党的重要情报,敌人对他施以酷刑,砍断了金方昌的一只胳膊,剜掉了他一只眼睛,鲜血喷涌,金方昌一步一挪走到墙边,用另外一只胳膊为笔,以血为墨,在墙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我何,颔首流泪非丈夫”14个殷红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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