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正式报量:首次允许按厂牌报,影响有多大?
2025-08-07 06:20 澎湃新闻
8月6日晚间,国家医保局举办第十一批药品集采报量在线解读,以便于医药机构准确理解报量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半个小时的解读会在国家医保局视频号上有超过4万人观看,现场参与者包括来自医疗机构、药店等代表。
“反内卷”是第十一批集采的重要原则,包括报量在内的规则也在不断优化。此次集采报量首次允许医疗机构按厂牌报量,在6日晚间的线上解读会上也获得了最多的关注,多家医疗机构代表就此提问。
首次按厂牌报量,医疗机构报几个更好?
集采的核心逻辑是以量换价,掌握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的量是完成药品集采的基础。此前的8月4日,联采办就发布通知,要求各省份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此次报量自8月6日正式启动医疗机构报量,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于8月25日24:00前提交数据,8月27日17:00前,各省完成相关药品采购需求量审核工作。8月6日,山西也率先发文落实此次报量工作。
此次集采报量规则较过去的集采有较大变化,比如在前十批集采中,联采办往往在信息填报通知后,就发布集采文件,报量由各地医保部门发布通知,而此次的一大变化是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各省份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