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潘丽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解决了困扰当事人多时的房产证办理难题,获得双方一致好评,这一案例同时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解决路径。

该案原告尹某购买了一套新房,却因开发商不配合办理房产证和开具购房发票而陷入困境。据悉,这套房产最初是由杭州某广告公司以64万元应收广告费抵偿购房款的方式取得,并附有一次更名权。2024年3月,广告公司行使更名权,将房屋正式转让给原告。原告随后与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同年7月顺利收房。然而,当他要求开发商办理合同备案、协助办证及开具发票时,却屡遭推诿,无奈之下,他选择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潘丽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发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提供的合同、更名协议、付款凭证等材料均能证明其合法权益。然而,若直接判决被告履行义务,后续面临执行难题,原告办理房产证可能仍是遥遥无期。为真正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决定优先调解,力争在审判阶段彻底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