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配合。但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并未放弃,多次上门沟通,约见被告公司负责人。面对被告,承办法官并未简单施压,而是从法律、商业信誉、执行后果等多角度分析利弊:明确法律义务——开发商有法定义务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及开具发票;释明证据确凿——原告证据充分,若进入诉讼,被告败诉风险极高;告知失信代价——若拒不履行判决,企业可能面临罚款、信用受损等后果。
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释法明理,被告最终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当场承诺:“支持法院工作,立即协调备案,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随后,承办法官积极督促被告协调办理备案手续,并告知原告及时预约缴费,帮助原告顺利拿到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困扰原告多时的“办证难”问题,终于在调解阶段得到实质性解决,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目前也原告已撤诉,案结事了。

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法官提醒广大购房者:重要文件妥善保管——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交房通知书等原件是维权的关键证据;沟通记录留痕——与开发商交涉时,尽量通过书面或录音方式固定证据;及时依法维权——若协商无果,应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