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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规,征意见

2024-09-19 10:14   济南时报

  昨天(9月18日),济南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显示,依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报送市政府审查的《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

  起草说明介绍,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近年来,随着济南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对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作出专门部署。从日常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来看,部分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存在超越或滥用职权、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适用依据错误、裁量不合理等不同形式的执法过错,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对我市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有必要通过政府立法,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倒逼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列入2024年市政府年内审议类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前期,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就立法思路、立法原则、重点问题以及主要解决措施等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反复研究修改,形成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规定了五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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