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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子造成减产、“忽悠团”卖未登记化肥……山东公布2024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4-11-01 17:20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三、菏泽市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2024年4月,菏泽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请协助核查群众反映化肥“忽悠团”线索的函》,立即立案调查。经调查,“忽悠团”销售的产品标注生产公司为青岛xxx化肥有限公司,此产品实际上是菏泽市xxx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在菏泽xxx化肥有限公司成品仓库内发现两种肥料产品(商品名称为:脲酶多肽氮、功能性肥料)。以上两个产品是应当登记未登记肥料产品,属于当事人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当事人总计生产104吨,货值9.9万元,已销售59.4吨,销售金额55900元。该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与《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菏泽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90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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