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种子造成减产、“忽悠团”卖未登记化肥……山东公布2024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2024-11-01 17:20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六、青岛市平度市杨某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2023年12月,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生猪养殖户王某举报,怀疑其从杨某处购买的两种兽药产品“离不了”“德普宁”存在问题。经调查,当事人杨某未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销售给王某“离不了”和“德普宁”两种兽药产品的违法所得共计51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杨某非法经营数额已经大于5万元,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一条第十二项第一目的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七、济宁市金乡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生产饲料案。2024年4月,金乡县农业农村局对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从2024年春节后新增加了牛、羊反刍动物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品种,拥有一条反刍动物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和一条猪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两条生产线共用一台混合搅拌机,其生产的猪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原料中有动物源性原料鱼粉。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了《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第十七条第七款之规定,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