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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稻草”还是饮鸩止渴的“砒霜”?起底个人“债务重组”中介

2024-11-06 15:12   每日经济新闻

  他想对深陷债务泥淖的人说,“如果你和当时的我一样,利息特别恐怖,一定要向朋友坦诚求助,跟父母坦白一定要趁早。自己撑着,只会最后利滚利到无法偿还。”

  律师:借新还旧涉嫌贷款诈骗罪,提供高息过桥垫资涉嫌非法经营罪

  中介教唆贷款人借新还旧,中介和贷款人可能触犯什么法律?高息过桥垫资可能触犯什么法律?为此,每经记者采访了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欣。

  刘欣表示,中介教唆贷款人借新还旧,中介和贷款人确有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方式,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关于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目前为五万)的行为。如果行为人采用前述欺骗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并在贷款时明知借新还旧之后自己无法偿还该笔新的贷款,即涉嫌构成贷款诈骗罪。

  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借来的贷款没有用于个人挥霍,而是用于“生产经营”,就不能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根据《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即使行为人没有肆意挥霍所获贷款,而是借新还旧,但只要其在贷款时明知无归还能力,仍然应当认定(推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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